「光明燈」是宗教中祈福用的燈具,常見於佛教、道教廟宇中。燈是元神的象徵,佛經中以「燈」象徵內心光明、智慧如光。「點光明燈」寓意點亮個人本命元辰,以求平安吉祥,故又名「平安燈」。亦稱「長明燈」或「無盡燈」,以燈火不熄象徵破除黑暗、照亮前程、開啟智慧、福壽增長。佛教亦以「慧燈不滅,法輪常轉」喻其教義不絕、傳繼有人。近來因應社會變遷,點燈類別愈來愈多元,如:財神燈、姻緣燈、添嗣燈、文昌燈等。
國人一般相信「點光明燈」象徵點亮元辰;探究元辰思想,與太歲信仰有關。太歲信仰是中國古代干支記年法所衍生的星辰信仰,結合生肖後,形成本命元辰思想。太歲星君每年輪值一位,共六十位。值年太歲專責司察人間善惡,掌管人間吉凶禍福。國人按照各人出生年份,於六十甲子循環中取其對應的干支,得出本命年、本命元辰;而道教吸收民間的本命說,結合道教神祇譜系,進而形成星君、星辰信仰。基於星命思想,國人認為各人生辰與歲君辰宿相互感應;結合沖犯的觀念後,沖犯太歲、元辰吉凶的想法因應而生,又衍生化解之法,遂有禮斗科儀,後發展為點光明燈、安太歲以祈求福壽增長、安穩心神的宗教儀式。
在許多佛教經典中,也可以看見點燈祈求光明、破除黑暗的習俗與信念。《阿闍世王授決經》中描述阿闍世王買了一百斛油膏燃燈供佛,亦有一位貧窮老婦用乞討來的兩錢買油供了一盞燈;白日,目連按釋迦牟尼囑咐熄燈,唯有老婦點的燈三滅不滅、滅之益明,釋迦牟尼開示箇中因緣,老婦得佛授記,歡喜離去。阿闍世王知情後忿忿不平,自認功德巍巍,不解佛為何不授記,後知其差異在於心誠、專一。
上述貧窮老婦所點的一盞燈(即「貧女一燈」),不但是一種宗教上的實踐,在佛教義理當中,也有佛法的意涵,「燈」象徵著智慧、心燈,以智慧的燈,來破除煩惱的黑暗。這種概念源自於《華嚴經》第七十八卷當中「謂燈能破暗,以喻菩提之心,能破煩惱之暗。」的典故。這種觀念也可以在《大集經》、《六祖壇經》當中見到。
至於點燈的功德,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》列舉十種:「若有眾生奉施燈明,得十種功德:一者,照世如燈;二者,隨所生處,肉眼不壞;三者,得於天眼;四者,於善惡法,得善智慧;五者,除滅大闇;六者,得智慧明;七者,流轉世間,常不在於黑闇之處;八者,具大福報;九者,命終生天;十者,速證涅槃。是名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。」
早年於佛前添油供燈,僅奉燈盞,不書姓名,不拘時節。現今「點光明燈」一年辦理一次,一般在春節前後(年末至上元節期間)前往廟堂點燈。在年初開春點光明燈,有照耀一年前途、掃除障礙的含義,祈願並期勉燈主(點燈者、當事人)未來一年精神昂揚,奮力進取。「點光明燈」需填寫文疏,包含燈主的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住址等資訊。燈主最好親自到場參與儀式,準備鮮花素果祭拜,並於儀式中將認捐的功德金(點燈費用)寫入文疏,呈稟上天,以邀福祉。「點光明燈」除了祈得諸佛菩薩放光加持、指引,令善緣顯現、消除業障之外;同時也提醒燈主自身應廣修供養,積德聚福。在廟宇「點光明燈」後,一年之間每逢農曆初一、十五,誦經團會諷誦經懺(法佈施),或代燈主以功德金行善(財佈施),消災植福。燈主若時間許可,可不定期至廟宇燃香敬拜或供奉鮮花素果,以示心誠。
「點光明燈」適用於所有身分年齡之民眾,是為生者祈福的方式,廟宇通常不接受以死者名義點燈。當事人可按意願與能力,同年在不同的廟宇點光明燈。有些廟宇安太歲的方式,是在太歲神尊旁,點上書具犯太歲者姓名的光明燈,又稱太歲燈;已安太歲者,也可再另點光明燈祈福。
過去光明燈使用蠟燭或油燈,燃燒的時限及產生的燃煙造成許多困擾;近代許多臺灣廟宇採用圓塔型電燈座,每一層塔有隔間排列,每格各置一個紅色燈泡,圓塔外緣透明隔板上標記燈主姓名、生辰。光明燈的收費,是許多廟宇重要的香火錢來源,在龐大的商機帶動下,近年相關業者因應廟宇需求,設計出造形與格式多元的光明燈,包含多造型立體燈柱、節省空間的壁燈等,使光明燈體積變小,數量增多,並延長點燈時限;材料方面也結合時代科技,開始使用LED燈泡。…
撰寫者:謝世維(政治大學宗教所教授)/陳冠蓉(政治大學宗教所碩士生)
20171013取自<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>網頁:
https://religion.moi.gov.tw/Knowledge/Content?ci=2&cid=41